本书是2000年出版的,作者是欧阳洁老师,这是一名女性。我在今年2月读完此书,由于这些年已经看过许多与女性主义相关的内容,书中多半内容我已有了解,但从头到尾读完后仍然感到仿佛大梦初醒。
在我从小受到的历史教育中,是知道远古时期曾经存在过母系社会,而后转变为父系社会至今。这个转变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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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母系社会,以采集和简单的渔猎作为生存基础,人类死亡率高、存活率低,为了保障人类种族的绵延,女性可与多名男性交配繁衍后代,整体属于公有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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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工具的发明,使得人类社会得以发展农业和畜牧业,男性劳动力得以掌握生存资源,而女性由于生育的重担转而成为辅助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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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出现了生产剩余,逐渐诞生“私有观念”,转变为父系社会,并且开始划分阶级,女性作为性资源和生育资源也被作为私有财产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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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权制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男性剥夺女性权利、压迫女性的行为被“正当化”处理。
以前我一直不懂为何古代女性被压迫却从不反抗,看完此书后明白了第一点——感受不到压迫自然也不会想到要反抗,前些天看完电影《还有明天》后明白了第二点——社会制度上女性被剥夺了权利导致没有别的路可以走。
下面摘录几段作者的原文,用了专业术语,要比我写的逻辑更清晰、更全面。
如果说母系制是建立在采集和简单的渔猎经济基础上的,那么父系制则是建立在农业、畜牧业基础上的。种植业、养殖业的发明,使男性劳力逐步转移到这方面去。女性则由于繁重的生育重担而成为田间、牧场的辅助劳力。
农牧经济和小规模手工业的发展,使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不能立刻消费的剩余产品。对于这些来自生产领域的剩余产品,根据简单的谁劳动谁占有的原则,男子必然会提出全部或较多地占有剩余产品的要求。一旦“这是我的”要求实现,就会刺激男性更多地获得私有财产的欲望,开始了难以遏制的私有化进程。在其发展的顶点时期,不仅生活资料、生产资料、自然资源均被财产化,而且连妻子、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存条件的奴隶,也都被私有财产化了。
私有观念的产生、扩张和父系亲缘选择原则下的婚姻、家庭,是父权文化赖以滋生强化的两大原因。前者派生出左右社会各种政治、经济、法律、军事矛盾的复杂集团和阶级关系;后者衍化出使女性沉沦、麻木、顺从的各种宗教伦理关系。
一、对女性的弱化 🔗
远古神话中女神“降格”为男神附属 🔗
古代从母系社会转变成父系社会后,许多远古神话被重新塑造,原本独立又强大的远古女神在身份上被降格为男神的妻子、女儿、仆人,也有不少转变为男性的性幻想对象,甚至连性别也变为男性。这里由于我对古代神话都很陌生,这篇博客也不是想写成特别专业、考究的论文,所以下面让 copilot 、Grok 帮忙总结了一些栗子,如下。
女神角色 | 原始地位 | 后期地位变化 | 降格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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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 | 创世神、造人补天 | 伏羲之妻、妹 | 从独立创世者变为男神附属 |
西王母 | 掌管不死与天界 | 玉皇大帝的后妃或宴会主持 | 从至高女神变为男神配偶 |
嫦娥 | 长生不老的神女 | 后羿之妻 | 被塑造成“偷药奔月”的负面形象 |
常羲 | 月亮女神 | 羲和之妻 | 从月神变为男神的配偶 |
涂山氏 | 地母神、禹之妻 | 启之母,化为石 | 从母系族长变为“被屠母”象征 |
娥皇、女英 | 水神、楚地女神 | 舜帝的两位妃子 | 从地方女神变为政治婚姻工具 |
精卫 | 炎帝之女 | 填海鸟 | 从复仇女神变为悲情象征 |
嫘祖 | 蚕桑女神 | 黄帝之妻 | 从农业女神变为“贤妻良母”形象 |
女魃 | 干旱女神、战神 | 黄帝之女 | 从战神变为灾难象征,被驱逐 |
后土 | 地祇女神 | 被部分文献改为男性形象 | 性别模糊化,神格转移 |
九天玄女 | 上古战神 | 玉帝的使者 | 传授黄帝兵法、助其战胜蚩尤变为使者 |
瑶姬 | 巫山神女,掌管巫山云雨 | 与楚王发生浪漫关系的女子 | 降格为服务于男性的情欲象征 |
洛神 | 洛水女神 | 与男性文人浪漫邂逅的对象 | 神性被淡化,更多体现为男性的情感投射 |
麻姑 | 掌管延年益寿的神力 | 东王公的侍女或配偶 | 地位从独立仙女降为天庭体系中的次要角色 |
这些栗子中,只有两个我稍微搜集了一点资料。一个是论文《秦简《归妹》卦辞与“嫦娥奔月”神话 》提到1993年出土的王家台秦简,将“嫦娥奔月”最早产生的年代从汉代(《淮南子》)提前到战国时期,且神话原型并未涉及后羿,奔月的真正目的是使月亮不断死而复生。另一个是无意中在网络上看到“女娲补天、射十日”的说法,在中国民俗学网还看到一篇女娲神话的女权文化解读。
丑化女性形象 🔗
“女”字造字之初是象形义。这在甲骨文中看得特别清楚,表示一女子伏跪在地上,双臂呈把举状。显然,这表明女性的身份是多么低贱,以“女”字旁作义符的字,除了用来描摹女性美的那部分之外,基本上都是对女性性别和不正当性关系的贬斥、丑化。我们不妨去翻翻辞海,查一查下列文字的文化含义:娼、妓、嬖、姘、奸、婊、姘、妒、嫌、嫉、娭、淫、婪、嫚、媗、妖、媸、奴、娆、妨、孬、婢、耍、嫖。可是,这种情形并未见诸“男”字旁,足见父系文化只把女性当成性罪恶的承担者,并由此波及到其他道德层次。
丑化女性形象,充斥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细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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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字旁的文字里,有一些用于描述女性身体姿态之美如妍、婀娜、娉婷等,还有一些用于描述女性品德如婉、娴等,而作者列举的那些带有负面含义的女字旁文字里,如姘、奸、婊、姘、妖娆等都让女性承担了性的罪恶(PS古代传统思想无法正视性的欲望,视为非礼而进行贬斥),而妒、嫌、嫉等则让女性承担了品行上的不端。我又搜了一下,很少有男字旁的文字,男字在造字之初代表的是田里耕作的劳动力,而不具有形容的性质。后世在辱骂时,通常会骂“他娘的”、“他妈的”,甚至也有“他妹的”、“他爷爷的”、“他奶奶的”,但几乎不会听见骂“他爸的”、“他爹的”;而使用生殖器官相关词语进行辱骂时,有“妈逼的”(ps指母亲的生殖器官),或者直接骂一个男的是“屌毛”,但通常不会结合父亲的生殖器官来辱骂,比如组合成“爹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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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历史上有很多“红颜祸水”,最著名的是被安了祸国罪名的,夏朝亡于妹喜、商朝亡于妲己、周朝亡于褒姒。在文学史上,也有许多女妖、女鬼形象,诱惑男主角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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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性的月经被认为是极度的污秽,因为这个名义将女性视作不洁,也被男性理所当然地拒绝进入除了政治、军事等社会上其他领域,比如《破·地狱》电影中描述的男性喃无师傅拒绝教授女性学徒、拒绝女性进入该行当。
弱化女性身心 🔗
关于弱化女性身体,摘录部分如下。
东西方的父权文化,在寻找男人优越,女人等而下之的根据时,不约而同地从直观生理现象人手,竭力渲染“男强女弱”的天然法则,并把这一逻辑无限制地推及到男女两性对比的各个方面。不错,从直观的生理解剖现象来看,女性的各项解剖数据明显低于男性。诸如,身高、体重、肌肉力量、运动速度、肺活量等等。然而无限夸大这种生理解剖学差距的文化意义,实际上是在偷换概念的前提下的一种性别歧视理论,它的要害是混淆了生理差别与文化角色差别的关系。由于它的欺骗性很大,在此,不能不予以揭露。
实际上,男女的生理差别仅仅是解剖学意义上的差别,如身高、体重、肌肉、毛发、皮肤、骨髓等方面的差异。我们的制药厂家不曾把药品分成女性系列和男性系列,医生也不曾因性别而改变处方,因为男女的病理是相同的(生殖系统病症除外),这源于他们生理相同。
在现代化医学促进下,特别是显微外科的突破性进展,使几乎所有的人体器官都可以实现异体移植。在这项复杂的手术中,医学家们最感棘手的不是器官移植的性别障碍,而是被植入者对远血缘关系的排异性反应。因此,直系血亲的异体器官移植最易成功。即使是母子,父女,兄妹之间的异性别移植也是如此。而同性别非血缘关系的人体器官移植则一点也不能减低排异性反应。可见人的生理机能给男女两性提供了大体一致的起点。
同性别的个体在速跑、耐力、拉力、握力、负重、举重、高跳、纵跳、投掷、技巧、反应速度等方面也存在着难以平衡的差距。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人体的素质机能在生理极限范围内是可变的。由于人类生存环境的不断变迁,许多适应原来艰苦生活条件的生理机能处于抑制,甚至退化状态。但是,经过特殊专门的训练,仍然可以在某一方面达到远远超于常人之上的水平,对运动员的体能、智能的专业化训练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经过长期系统科学训练过的优秀运动员,其专业的体能状态可以超出常人数倍。从长期传统的父权社会分工情况来看,女性的机体潜能抑制状态最为严重、重体力劳动与体育竞技都曾被认为是女性不宜参加的活动。古希腊开始盛行的奥林匹克运动,就是一项男人的专利。
束腰与缠足就是采用物理手段对女性身体的强制性“弱化”处理。
在这一部分,作者提出的观点有些我非常认同,也有一些并不认同。我认同的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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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代医学理论,器官移植手术并不要求移植和被移植的双方必须是同一性别,在输血时也并不要求供血者和受血者必须是同一性别,也就是说除了性生殖器官,两性之间的器官、血液的利用并不因为性别而造成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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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文明发展,人类社会远离了茹毛饮血的恶劣环境,随着生存环境变好,人类的身体机能出现了退化。但在古代社会,锻炼身体被视为男性专利,而女性被规训要束腰、缠足来取悦男性。时代发展至今,仍然有很一大部分女性追求“白瘦幼”审美,主动弱化身体机能。
我不认同的是,作者的论述目的是男女生理没有大不同,所以才说医药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可以共用。实际上,经过时代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说法——“看不见的女性”,人们默认人类第一性是男性,以男性为模板造物,在医药方面进行实验也多收集男性样本,制定的标准也更适用于男性。这里我认为,应该看见差异,而不是否定差异,这样才能让女性在世界上更好地活着。
关于弱化女性心理,摘录部分如下。
女性历史与现实的软弱,与她们的生理特征无必然的联系,这是父权文化长期干预的结果。这种父权文化处心积虑地对女性的弱化熏陶和限制早在儿童时期就开始了。我们原以为儿童的天性是自由的,这实际上是假象。婴儿这个无文化浸染的生物体,只要诞生在人类聚居的地方,就不能不开始改变其天性的社会化过程。当这个社会的文化呈父权色彩时,这个社会化过程从一开始就必定带有分裂人的文化性别的趋向。周围的人们不自觉地以两种方式对待男婴和女婴,结果人的性别认同早在婴幼儿期就开始了。女孩和男孩在周围环境的暗示、鼓励、诱导、强迫下,两岁左右就有了性别概念,并开始模仿同性别长者的举止行为。父权文化习俗像空气一样包围着儿童,女孩、男孩由此被放到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观念中教养,各自的心理行为相距愈来愈远,进入成年之后,终于形成了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的格局。可是社会却以简单的结果来判定女性的先天卑弱,特别是把女性青少年期逐渐明显的弱化倾向视为天性,以为凡不自觉的表现就是自然的、非文化的,这真是天大的误会。
人类有一个其他动物所无法比拟的超长儿童期,在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里,儿童一直在试图顺应成人社会的各种法则与要求。儿童的天性无论在何处都不允许自由发展。否则,就会被视为野蛮人。父权文化强迫天性相同的人类幼体依性别朝不同的方向,开始艰难的社会化进程。因此,人的性别分裂并非始于人的天性,而是始于人的文化环境。儿童学习期的漫长,使人类的后天性格素质具有极大的可塑性,从积极方面说,这有利于知识技能的传播与积累;从消极方面说,这使人容易被模式化而不易觉醒,使得任何意义的文化革命都来得异常艰难,所谓“民族性格”与“国民性”正是植根于空气一样的儿童特定文化环境当中。同是一个婴儿,如果被放在截然不同的文化环境中教养,他们后天的性格必定相去甚远。一个诞生在澳洲丛林中的女婴,有可能成为剽悍强干的女酋长;而诞 生在中国侯门之家则有可能成为娇弱羞怯的小姐。
“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并非妄语。由被认可的女性弱态是女性交换物质生存条件,交换精神生存空间的主要筹码,对女性弱态的追求就成了父权文化状态下青年女性的首要选择。于是,青年女性之间的“竞美”在相当程度上演化为“竞弱”。
我们的社会文化,特别是像空气一样弥漫着俗文化,把女孩男孩的性别角色分得清清楚楚。大多数成年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既定的男女儿童模式,他们自觉不自觉按这种模式管束他们有权力教导的孩子。女性的悲剧不在于她们生来是女人,而在于她们自觉不自觉地被按照“女人模式”加以培养;因此,女人的悲剧不是生理悲剧,而是一场文化悲剧。可惜,不仅许许多多的男人没认识到这一点,许许多多的女人也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们笃信父权文化的长期宣传:即女子的软弱无能源于她们性别的劣根性。
父权社会卫道者中较有头脑的人物也清楚,对女性一味采取谩骂丑化的态度是不够的,应当从理论上对女性的劣质状态说出个所以然来。他们从父权文化对“人”的基本判断出发,认定女性缺乏做“人”的基本资格–那就是女性缺少理性。在父权理论看来,“人”区别于动物的最重要的标志,是“人”有理智。人因有理智而可以教化,可以成为“文明人”,甚至可以通神。父权社会人伦的基本秩序和整个社会大厦就是那些有理智的人,相互合作组成的等级制体系。理智程度越高的人,在这个等级制社会体系中的位置也就越高。他们不无遗憾地指出女人因为先天缺乏理智,在这个等级制体系中只配受男人的支配。
这一部分,我也是近些年逐渐重塑自我以后,才终于缓慢摆脱了一些整个生存环境里灌输的各类规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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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兽生长在丛林里,自然会长成野兽,而如果从小在人类环境里被驯化,比如参加驯兽表演,自然的天性就会被改造。同样是女性,如果放到丛林部落和中国古代来对比,会分别长成彪悍自在的、娇羞柔弱的两种性格。而同样是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环境,如果针对两种生理性别分别往不同的方向施加规训,比如默许男孩调皮捣蛋(面对冲突),去做一个“建功立业、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么长成的男人会更追求变强且不惧怕冲突;而如果鼓励女孩忍耐顺从(回避冲突),按照“容易嫁人的好媳妇”的模板去培养,那么长成的女人也会更追求示弱且发生冲突时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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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女性被剥夺受教育、财产继承等权利,无法像男人一样正常融入社会分工,如果成年后不能得到“家庭的庇护”,就只能从事社会边缘工作,比如媒婆、接生婆、洗衣妇、婢女、妓女等。为了避免堕入社会边缘,未婚女性在成长期就要为积攒择偶的筹码做准备,去迎合时代“好嫁的标准”,却不会意识到束腰、缠足、“白瘦幼”审美会让女性的身体和心理一同被扭曲,更不用说那些所谓“贤良淑德”、“温柔贤惠”的品德是多么地压抑自我、利好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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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性不被允许进学堂读书,文盲率更高,被普遍默认为“头发长、见识短”。现代中国女性也可以进学校读书,但文化沉淀下来的惯性里,仍然有许多老师和家长认为女孩学习能力比男孩差,比如说女孩数学比男孩差,又如认为女孩适合学文科、男孩适合学理科,文理科与性别绑定后,导向的似乎是社会上固化了性别的职业分工,文科对应的工作可能偏向于行政辅助类岗位,而理科对应的工作通常资源密集、薪水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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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性不被允许进入社会分工去竞争社会资源,所能争夺的只是“男人的宠爱”,所追求的事物范围狭小且评判标准系于男性身上,只在男女之事吃醋、妒忌,久而久之被默认为“善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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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荷尔蒙、激素、生理周期等词语进入大众视野,女性“容易情绪化”、“被激素控制”也加重了女性缺少理智的污名。
在父权社会弱化女性身心的方方面面中,除了让女性自认为天生弱于男性以外,极为可怕的一点是,女性内部的互相竞争与厌恶。
历朝历代几乎找不到太太平平的三宫六院;许多皇后与得宠妃子之间的争斗,都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是男权社会堵死了女性的其他出路,促使女性的内讧倾轧心理愈演愈烈,而真正的祸首一父权文化,却以超脱的旁观者姿态向人们指点:“瞧!这就是女人!”当我们看到那些心黑手狠的女子把对手折磨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时候,我们是否意识到是男权社会用火钳把她们逼上了彼此残杀的角斗场?把两个以上的女子禁锢在一个男人脚下,又诧异她们何以彼此不和,于是就有了进一步束缚与禁锢的借口,女性在这个循环论证的怪圈 中,成了一种无理智的危险生物。
其实,“女人国”里之所以还存在难以平息的纷争,还是因为女人们不能平等通畅地到“国”外去奋斗竞争。由于传统文化和长期积淀,父权意识已经浸透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女性今天还是面临着与男子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竞争。男性依然处在社会文化上的压倒优势的地位,这使绝大多数女性不敢抱与男人一争高低的念头。在父权文化的压力下,女性的社会竞争几乎又变成了一场女性内部的竞争。在很多女性看来,男人的成功是天经地义的,虽不会增加自己的光彩,但也与我无损;而其他女人的成功与地位的升迁,则意味着自己的无能和失败。为此,她们宁愿全体女性都处于软弱依附状态,与自己一同低居男人之下,以增大自己的安全感。凡是超越了自己的女性,都是自己潜在的敌人,必欲拉下马来,方才痛快。特别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女子攻击同性前行者的最佳武器就是父权文化本身。她们深知此举伤害力量大,也最易得到社会舆论的配合,因此“不贞”的污言秽语总是像影子一样伴随着大凡敢于抛头露面的女性。而我们似乎并不陈旧的宣传,往往停留在为这些“干事业”的女性洗刷谣言,以官方旁证者身份保证她们也是“贞洁”的,是完全符合“妇德”要求的。结果把本来是一场观念的新与旧之争,窒息在父权文化的前提之下,这只能重复洗刷澄清的过程,而无法制止谣言的传播,我们可以这样大胆的发 问:“不贞”又怎么样?
中国的“女强人”们不仅要顶着男权社会的巨大压力,还要抵御来自同性的纠缠。因此,“做女人难”、“活得太累”几乎是她们共同的叹息。那些惯于生事的女性,自觉不自觉地以父权文化观念作为制裁同性的手段,使自身也变成了父权文化环境的一部分,极大地恶化了女性的文化处境,构成强大的惰性力量,扼杀了女性中可能或正在出现的生机活力,说她们是父权文化的“帮凶”一点都不过分。女性的许多抗争意愿在尚未冲击男权社会之前,就在“窝里斗”中被抵消了。
如果说在古代中国,女性作为“人”的权利被剥夺,被当做工具对待,甚至妻子、女儿都可以被丈夫、父亲作为财产卖掉,那么到了现代中国,随着经济发展,许多女性重新拥有了受教育的权利,可以与男性一样融入社会分工去竞争社会资源,却为何没能集体觉醒,而在互联网上分裂出大量的“嫡庶神教”、“娇妻”、“厕妹”等群体。这个问题很大,习惯性丢给 AI,它很快就能给我分析出很多答案,我联想到的是波伏娃那段著名的文字1。现在的中国仍然是由男性主导的社会,政治上女性参政比例低、企业和工厂里女性领导比例低,普通女性若要去竞争资源会面临很多歧视和不公平对待,这是外在环境造成的困难,而另一重内在思想造成的困难则是,总会被规训一个所谓混不下去就结婚的退路。还有一重隐性的、更难察觉的、意识形态上的约束,这点无关性别,即社会规训中“人生的活法”太少,人们的生活节奏被年龄焦虑强烈绑定,较少被鼓励追求自我实现,更多被催促完成“繁衍后代的人生任务”。
二、女性被剥夺的权利 🔗
出生 🔗
2023年,我收集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简单分析写了写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其中分孩次的性别比数据是按1/10抽样统计的,抽样时间范围是2019.11.1-2020.10.31,下表是全国分城乡、分孩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女=100)数据。
类型 | 第一孩 | 第二孩 | 第三孩 | 第四孩 | 第五孩及以上 |
---|---|---|---|---|---|
不分城乡 | 113 | 107 | 133 | 130 | 127 |
城市 | 112 | 108 | 148 | 119 | 163 |
镇 | 114 | 107 | 136 | 135 | 131 |
乡村 | 114 | 105 | 124 | 132 | 121 |
同一数据来源中,下面是各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
区域 | 人口数(0岁-男) | 人口数(0岁-女) | 性别比(女=100) |
---|---|---|---|
海南 | 57250 | 46780 | 122 |
江西 | 233082 | 193740 | 120 |
福建 | 206764 | 174229 | 119 |
广东 | 691738 | 599010 | 115 |
湖北 | 254264 | 222516 | 114 |
湖南 | 301447 | 264070 | 114 |
广西 | 302822 | 264556 | 114 |
安徽 | 305006 | 269876 | 113 |
贵州 | 278841 | 246539 | 113 |
山东 | 458336 | 409473 | 112 |
浙江 | 240618 | 218491 | 110 |
天津 | 43247 | 39802 | 109 |
河北 | 316473 | 290961 | 109 |
江苏 | 293718 | 269494 | 109 |
北京 | 79388 | 73342 | 108 |
上海 | 64748 | 59918 | 108 |
河南 | 476347 | 439698 | 108 |
重庆 | 124283 | 115143 | 108 |
四川 | 329691 | 304871 | 108 |
陕西 | 183540 | 169453 | 108 |
新疆 | 92597 | 86127 | 108 |
内蒙古 | 89403 | 83548 | 107 |
吉林 | 60272 | 56167 | 107 |
云南 | 266844 | 248334 | 107 |
甘肃 | 136254 | 126757 | 107 |
青海 | 34706 | 32548 | 107 |
辽宁 | 113136 | 106944 | 106 |
黑龙江 | 61632 | 58061 | 106 |
宁夏 | 42661 | 40366 | 106 |
山西 | 147446 | 140301 | 105 |
西藏 | 25855 | 24533 | 105 |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生育上的性别偏好,即追求生男孩。写到这里,我还顺手看了下历史人口普查数据,原来在2000年、2010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更加失衡,也可以看出当年人们对于生男孩是多么执着又疯狂。
抽样范围 | 出生人口-性别比(女=100) | 第一孩 | 第二孩 | 第三孩 | 第四孩 | 第五孩 |
---|---|---|---|---|---|---|
1999.11.1-2000.10.31 | 120 | 107 | 152 | 160 | 161 | 149 |
2009.11.1-2010.10.31 | 121 | 114 | 130 | 162 | 147 | 144 |
受教育 🔗
在古代中国社会,政治上通过科举制度录用人才,文人读书考科举,武人学武考武举,另有当兵进入军事领域的路径,而这些全都拒绝女性闯入。而社会上的许多正当职业以学徒的方式教授技术,同样禁止收女性学徒,许多家庭传承的技法更是明立规则“传男不传女”。
在现代社会,早些年许多农村家庭认为女孩就算读了书将来还是要嫁人,不值得投资,因此在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会选择让女孩辍学、供男孩读书。近些年,国家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也提供了许多支持,这使得更多女孩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完成学业,而不需要将机会让给家中的兄弟。
财产继承 🔗
在现代中国,民法典规定男女皆有平等的继承权,但现实是女性的继承权利依然是被忽视、被剥夺的。在传统的思想观念里,家庭积累的财产是单系传承,即只给儿子不给女儿(ps我们家就是这样的),即便女性的财产继承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不能越过财产所有人的个人意愿。
本来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妇女不论是出嫁的女儿、离婚的妇女都应该能够合法分得土地进行承保经营,但是在村民自治的农村里,妇女得到应有权益会遇到许多阻碍。2019年一篇人民网的报道有这样一段文字。
宅基地只给男不给女,这在全国各地农村都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全国妇联委托农业部农研中心在固定观察点所做的抽样调查显示,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在我国北方,这种情况更严重,这个数据更是达到了99%。
婚姻中的基本权利 🔗
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从90年代初提出到2015年底正式立法通过,经历了一段十分漫长的来时路。在古代社会,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是被社会默许的,而在反家暴法出台前,被家暴的女性即便报警也是不被受理的,传统观念里认为这是“家务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一篇文章婚内强迫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案例中男方在女方已经起诉离婚后与女方强行发生关系,被判定为强奸。文章最后有下面一段文字,换句话说就是,在婚姻存续状态下依然很难判定为婚内强奸(ps很难搜集到足够的证据)。
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丈夫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看实施具体行为时婚姻关系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婚姻关系正常的情况下,丈夫是不会成为强奸犯罪主体的。
三、双重道德标准 🔗
父权文化曾经是等级制十分森严的文化,它依据出身和性别,把生命分成三六九等。下一等的生命几乎可以由上一等完全支配。近代社会革命的功绩在于基本上摧毁了男人内部的等级制,人们至少在理想意识中承认男人之间的生命都是同等尊贵的。不再有奴隶与皇帝那样悬殊的差别。但是,对女性生命权利的蔑视依然是当今社会文化的通病。女性生命是低级的,社会文化阻止她们从事男人的职业,反过来说她们只配做饭和哄孩子。
所有针对男女两性的双重道德标准,背后都指向“德治”秩序中隐含的阶级不平等。
性 🔗
单方面对妇女提出所谓“纯洁”的要求,实际上是默许男性可以不“纯洁”,保障的是女性在两性关系中的被动甚至是玩物地位。
在中国古代社会,男人被默许可以有“三妻四妾”,而女人则必须保持“贞洁”,具体表现为嫁人前不能与男子发生性关系,嫁人后不能与丈夫以外的男子发生性关系,丈夫死去后要为丈夫守节。
为了让这针对性的双重标准可以被广泛接受,父权社会里存在分别针对男性和女性的两种道德模范。在名声上(即社会认可),一个男人若是曾与多名女子有过性关系,这将是男子值得说出口的荣耀,而如果一个女人有过同样的行为,她将感到羞耻并滑入自我贬低、自我攻击的深渊。记得曾有一位名为辜鸿铭的学者有此言论,他将男人比作茶壶,将女人比作茶杯,认为一个茶壶可以配多个茶杯,而一个茶杯不该配多个茶壶。这样的观念之所以能广泛存在,与历史上文化、政治认同有关,男人作诗词歌赋,将此行为赞美为“风流”,而倘若妇女遵守了父权社会制定的规范,也将得到政府颁发的类似“贞洁牌坊”的美誉。
写到这里,我也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近些年国产古偶剧对男女主角的“贞洁”要求都提高了?记得大概是2023年,我追过一部刘亦菲、陈晓主演的古偶剧《梦华录》,有一个剧情是男女主角确定关系后各自交代前事,女主被卖作官伎从小在风月场所长大但是仅仅被派去学珠算,长大后脱离贱籍,一直保持着贞洁的身体,而男主角早就工作了,也有交际应酬但全都是逢场作戏,也一直维持着贞洁。如果是按照古代的价值观拍古偶剧,应该是在双重道德标准作用下,仅仅要求女主角是贞洁的,为什么带入了现代价值观拍古偶剧会演变成要求男女主角都是贞洁的呢?
我的猜测是,古偶剧的受众群体以女性为主,而现代中国大多数女性仍然被要求维持高标准的贞洁道德,经历过一些意识觉醒后,女观众会要求偶像剧中的男女主角都维持高标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一方面是观众们要求偶像剧男女主角双洁,以此达到某种平等,另一方面是在短视频、直播领域,仍然有大量的“擦边”流量存在。这种看上去错位的需求,背后肯定值得再深入分析一下,这里先打住。
审美 🔗
俗语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的标准却总是不由自主。
在中国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法律规定了社会阶级、身份地位处于低等级的人在穿戴上不能随意僭越。古代妇女被排除于社会分工以外、困囿于家庭内部,无法独立竞争社会资源,便只能取悦于拥有资源分配权力的男性。这种情况下,审美观念不仅与阶级挂钩,还与道德绑定,通过衣着配饰区分人的社会阶级,再通过妇女的步态、打扮的细节区分良家妇女和贱籍妇女,比如已婚妇女束发显得端庄,而披散发丝则会被斥责为“勾栏样式”,视为不道德(ps到了现代女孩岔开腿坐仍然被认为有问题)。而男性的审美则无需关联道德。但凡是与道德挂钩,那么人人都可以站上道德制高点去指责、谩骂所谓不道德的行为,而古代男性一开始就被免除于审美的道德审判。
现代社会的审美观念,随着物资丰裕的时代来临,开始与许多奇怪的东西绑定,但其终极目的依然是作用于隐形的阶级划分。这里我仅列举听说过的一些言论。其一,与消费绑定,曾经最出名的大概就是那句“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将妇女的外貌美丑与勤奋懒惰绑定,这个情形下,妇女被规训去追求购买大量修容产品以得到精致的美貌,而此时男性只要收拾干净利索便被接受为“丑不到哪里去”。其二,与年龄焦虑绑定,我能想到的比较有名的是那句“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在这句话流行的时代,社会资源的分配仍由男性主导,大多数女性还是需要通过婚姻来获取生存资源,因此随着年龄增长,社会认可男性积淀了智慧,而女性身体的性、生育价值则被认为大幅缩减。
家庭分工 🔗
古代社会女性无法融入社会分工,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在此情形下催生了完全不同的妻职与夫职、母职与父职,即妻子、母亲承当家庭内部的一切事务,诸如一切家务劳动、教养子女等带来的事项,而丈夫、父亲则承担家庭外部的事务,且顺理成章做个甩手掌柜。
现代中国建立以后,女性可以进入社会工作,而原先的家庭模式尚未改革,妇女们既要挣钱,又要操持家务、操心子女成长。在这个时期,妇女难以反抗,我猜有这样几个原因:其一,女性的牺牲被美化为“贤妻良母”的名声,尚未具备主体性意识的妇女们,仍然以追求得到丈夫、子女的认可和肯定作为动力;其二,社会上仍然存在大量“男尊女卑”的意识形态,导致家庭地位有高低之分,妇女在家庭内部仍然将家庭事务视为自己的职责;其三,“离婚”被普遍视作耻辱,“家暴”被默许为常规,妇女难以走出现实中的婚姻围城;其四,财产传承模式仍然是单系传承,婚姻模式仍然是女人嫁给男人,即女儿从原生家庭中出来,进入另一个儿子的原生家庭中成为媳妇,天然的不对等,导致媳妇遭受多人的压迫。
妇女如情愿作人妻,作人母,让她选择这种职业好了;但若使大多数妇女,除了担负家务琐事外,不能有其他选择,这是社会的一种明显的不公道。以性别的偶然性,作为法权的不平等基础,作为社会分工基础的思想和制度,在道德的社会和知识的改良上,早就应该被视为一大障碍。
将女性的家务劳动说成是对丈夫养活自己的一种回报,这是父权文化对女性的又一误导。在父权文化看来,家务劳动具有十足的私生活性质,女人为男人服务,为孩子服务、是婚姻一体化单位内部的自我服务,与社会无关。因而,女性的家务劳动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她好与不好、恶与不恶,也基本上与她个人无关,而主要由她丈夫的社会位置来评断。这使我们很容易想起古代“一品夫人”和“罪妻”产生出的悲喜剧。家务劳动创造着价值,但是这种价值不能进入社会交换领域,因而也就被视为私人劳动而不被社会承认。实际上,造福于家庭成员的无偿家务劳动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经济成就妇女如此巨大的劳动成果沉淀在社会价值线以下,不被承认,没有报偿,反而在社会表现形式上被认为是依附于丈夫,主要靠丈夫的供养。女性极低的社会估价就是从这样不公正的背景下产生的。
在夫妻一体化观念约束下,女性作为一体化的从方,基本上变成了这个一体化单元的后勤保障部分,这个一体化的社会职能主要由主方一男性来承当,这是社会道德只见男性的社会劳动、不见女性的家务劳动,抬高社会劳动、贬低家务劳动的根本原因。女性人格的解放,有赖于对夫妻一体化观念的打破。结婚、操持家务不是女性的全部使命,甚至也不应当是女性的主要使命。
父权社会不仅在家庭伦理层面选择牺牲女性,就是在准许女性进入社会劳动领域的资本主义时代,仍然选择牺牲女性。女性最初进入资本主义工场,并非是社会或工场主在倡导“性别革命”,而是他们看到可以付给女性更低的报酬,以便从中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但是当女工大量涌入工厂,侵犯了男工的切身利益时,代表大多数男工利益的工会便与资方谈判,合作限制女工的人数和行业。而打着的旗号也多半是“保护妇女”;“让妇女回家做贤妻良母”。这种道德旗帜一直到今天,仍然在世界各个角落闪现。
道德审判 🔗
写到这里,我开始变得懒得动脑子,直接问 AI “在道德审判上,社会对于男女两个性别是否存在不同的道德标准?”
AI 的答案摘一部分如下:社会对男女的道德审判确实存在显著差异,尤其在性道德、行为规范和公共舆论方面形成了所谓的“双重标准”现象,造成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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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心理学:男性倾向于扩散基因,女性则承担生育成本,因此社会对女性性行为更为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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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控制机制:通过道德规范控制女性的身体与行为,是维持性别秩序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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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权不平等:男性主导的社会话语体系更容易塑造对女性的道德审判标准。
怎样化解双重道德标准 🔗
女性的解放不仅取决于法律的平等,更重要的是文化与习俗方面的平等。
除夫妻关系以外的其他一体化观念在建国之后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冲击,特别是理论方面的否定;唯有夫妻一体化观念安然无恙,并且在理论的变通之下,还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强化。在社会生产水平低下的情况下,父权文化依据夫妻一体化观念,强迫女性接受并不轻松的家务劳动负担。在封建时期,我们的理论认定,这是一种封建奴仆性义务,是女性受夫权压迫的典型例证。可是到社会主义时期,这种境况由于生产水平的制约并没有多大改观,而我们的理论忽然宣布,女性的这种家务劳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并推而论之,男性的社会劳动成果、功劳业绩含有女性的家务劳动成分,甚至有“女人的一半”。于是“贤内助”“好母亲”这些与封建女性角色没有什么出入的桂冠,又重新成为社会主义时期女性的最高荣誉。那么,女性家务劳动这种“质”的突变究竟是怎样得来的呢?我们的理论是这样演绎的。在封建时期,所有男子都处于封建生产关系的链条上,其劳动方式是一种旧质的契约雇佣劳动,因此,为其服务的女性家务劳动就是封建压迫型的;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男性劳动均是生产的主人,其劳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公有制特点,所以,女性的家务劳动也跟着获得了社会主义性质。不难看出,这种结论还是从固有的夫妻一体化观念中推导出来的,女性的价值完全随男性而转移,只要男性发生了某种形式的变化,那就是足以证明女性也跟着变了。这使人想起封建时代,男人犯罪,女子就成“罪妻”,可以“官卖为奴”。男人发迹了,女子就可成为“命妇”,莫非进入社会主义是整体的“夫贵妻荣”?女性似乎用不着自我完善,等待着男性的进步就可以了。这宣传的难道不是一种新的依附吗?由于女性在承担家务劳动的同时,也介入了社会劳动,我们的理论就断定男女平等的社会基础已经形成,在此条件下强调家庭神圣,强调“贤妻良母”就不会导致女性主体地位的沦落,这不也是个前题不真实的判断?直到今天,女性在社会劳动中仍然只扮演辅助劳动的角色,就连这个角色也是在法律保护下,在男人的抱怨声中勉强维持着。就业竞争的机制一开,要求妇女回家的呼声立刻高涨起来,这固然反映了女性作为劳动力素质低下的状况,也反映了父权文化对女性的传统歧视心理。在这个大的父权文化背景下,继续强调夫妻一体化,必然还要形成男主女从的婚姻模式,因为我们似乎从来也没有听到社会这么安慰男人:女人的成就也有你的一半。
离婚率的高低既不能说明社会秩序的安定与否;也不能说明社会道德水平的变化,从历史的角度看,离婚无疑是人类婚姻史上重又出现的一件好事。父权文化一直试图强化“男主女从”的夫妻一体化模式,其价值判断标准就是:凡有利于或不妨碍夫妻一体化进程的,就是道德的,反之则是不道德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必须建立在以个体民主自由权利为前提的公民观念与公民义务上。夫妻双方都应该在婚姻关系中,保持文化主体人格的相对独立,他(她)们既不能互相占有对方的成果,也不能为对方承担罪责,除非那是真正的合作与合谋。婚姻应该成为“仅仅与当事人有关”的事情,应该尽可能多地与社会政治道德机制脱钩,在互相尊重对方主体人格的条件下,成为不受外力干预的“私生活”。
由于父子一体化观念的残留,父亲可以干涉儿子的婚姻,儿子反过来也可以干涉父亲的再婚。我们很难形成一个儿子就是儿子、父亲就是父亲的血缘相关而文化不相关的伦理观念。
四、人格革命 🔗
当代社会是以科学为文化主体的社会,在科学因素的制约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化,脑力劳动的比例越来越高,都市文化不断向乡村扩散。人们主要是与社会文化打交道,而不是与自然打交道。为此,传统男性人格中的鲁莽、自大等成分显然不符合科学文化的要求;传统女性人格的封闭、依赖同样不适于当代社会的选择。因此,不论我们的传统文化如何阻挠,文化性别角色还是出现了互相接近相互包容的潜流。
女性要想走向社会权力系统,就必须有一场女性传统人格的革命。因为传统的女性人格妨碍女性的社会发展,这一指向传统人格的革命已经在各阶层的妇女群体中悄悄展开,其意义不可低估。人类未来将冲破传统刻板的“女性人格”和“男性人格”的中分模式,逐步走向混溶型的“自由人格”。继续按照传统性别模式生存下去,女性觉得太委屈,男性觉得太累。“男性人格”中的刚毅、进取、坦荡、冒险,可以附着在女性身上;“女性人格”中的温柔、体贴、敏感、沉稳,也可以为男性所取。由于消除了僵硬的文化性别障碍,使得人类个体精神获得更自由的发展空间。人类总体性别鸿沟的消失,不意味着也不可能是人个体间差异的消失。人的个性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会呈现得更加自由。
流泪本身有特定的文化含义,当流泪不表示人格的依赖懦弱时,男性的眼泪一点也不比女性少;当流泪有了无能软弱的含义时,男人为保持刻板的“男子汉形象”就不得不克制自己了。女性由于并不以软弱为耻,所以尽可以毫无顾忌地啼哭下去。在父权文化的渗透下,几乎所有的生理现象都被硬性贴上了文化性别的标签。
过去僵硬的、互不相容的性别模式,正是人们从婴幼儿时期就开始被驯化的结果。人的社会化过程其实很早就开始了,了解这一点十分重要。“男人味”与“女人味”的形成,实际上是一个潜移,默化的习俗文化过程。这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早在人一降生时就开始了。一旦双亲和周围的人确定了一个婴儿的性别,他们就自觉不自觉地用不同标准不同态度来对待她(他)们。这使男婴和女婴从一开始就生活在迥然不同的文化氛围之中,从而在相距不远的生命体上,嫁接培养成越来越对立的性情与习惯。
实际上,传统的“女人味”强加给女人的就不是一个正常人的活法。“女人味”的轴心无可争议的是指向男人。因此,美丽、温柔便是“女人味”的核心特征,与此对应的“男人味”却不同,它不指向女人,更不指向孩子,而是指向自然,指向社会。勇敢、进取、智慧,是男性能力的一种标志。所以很早就有“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的说法。“女人味”和“男人味”如此地不协调,不相容,使得女人和男人都惟恐沾上对方性别的味道。“没个女人样”与“没个男人样”,都是世俗文化对一个人的最严厉的谴责。
“女人味”是在长期的父权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它全方位地体现男人对女人的依附性要求。封建时代的“女人味”突出的是对女人的“工具化”选择;而资本主义时代的“女人味”突出的是对女人的“商品化”选择。今天仍在流行当中的“女人味”大体上没有超越封建时代和资本主义时代对“女人味”的要求。
“女人味”之所以不大正常,还因为与“男人味”不在同一个层次上。“男人味”没有一种自身与社会追求之间的痛苦的撕裂感。因为“男人味”本身就是按照社会标准,而不是女人标准设计的。因此,“官味”或“干部味”本身就是一种“男人味”。其他如“科学家味”、“文学家味”、“将军味”、“运动健将味”、“探险家味”、“师尊味”,也都是“男人味”的一部分,与“父亲味”、“丈夫味”和谐统一相安无事。当年郭沫若写《地球,我的母亲》这首诗时,冲动得赤足在大地上飞跑,趴下来亲吻泥土。在外人眼中完全是一副疯癫相,然而一旦与他的诗人身份沟通不仅无人以为怪,反而成就了一段诗坛佳话。试想哪一个女诗人敢发泄情感到如此放浪形骸的程度?男人们之间互相鄙视的就是“女人味”,他们称之为“脂粉气”、“娘娘脸”、“女儿态”、“婆婆妈妈”、“妇人之见”。男人们把自己痛恨的“女人味”卖力地推销给女人,这不可疑吗?囿于传统的“女人味”,对于向社会进军途中的女人无疑是一种折磨。由于“女人味”强大世俗压力,使许多女性首先考虑的不是“女人味”正不正常,而是自己的愿望正不正常。继而无可奈何地相信了男人的劝告:女人不宜太出头。“女人味”不仅给女领导干部带来了难以解脱的烦恼;而且也给“女强人”、“女能人”、女博士们带来了类似的困惑。她们大都被传统男人归入“不像女人”的女人当中。
如果接近传统说法表达,那就是“女人味”的有效范围应当在婚姻与性爱领域内,是女性性心理与性意识的自然流露;“男人味”的有效范围亦应在婚姻与性爱领域之中,也是男性性心理与性意识的自然流露。除此之外,这种“女人味”和“男人味”不应当再负载其他的社会功能。
五、实现女性“人”的解放 🔗
马克思所预言的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是一个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逐渐消亡的过程。在这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过程中,阶级的解放首当其冲,民族的解放与性‘别的解放伴随其间,并在阶级解放的课题基本完成之后,成为人类最后解放的主要任务。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一个解放了人的社会。人的不自由不平等状态,大体上受三种社会因素的制约,即阶级的、民族的和性别的因素,并且这诸种因素是交织在一起扭曲了人的价值。在阶级阵营壁垒分明的社会阶段,阶级斗争和阶级冲突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民族冲突与性别差异具有附属性质。然而在阶级斗争的历史任务基本完成之后,在民族解放的格局基本形成之后,性别歧视与性别失衡问题就显得越来越突出,进而成为马克思所设想的人的解放的最后障碍。所谓人的解放说到底就是社会对人的主体价值的充分尊重与维护,而妇女问题的症结所在便是社会对人的主体人格的歧视与剥夺,不承认女性具有与男性平等的人的价值。
男女生理上的不同特点,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应如同肤色差异一样,不影响人的文化存在与价值。
女性体能总体上略逊于男子,往往成为性别歧视论者直观的依据。这个问题需要从三方面看:一是在以体能为劳动主要支出手段的时代,女性劳动者竞争力削弱,不过从女性体能极限标准看待以往任何一种人类劳动,都没有女性不能胜任的工作。因此,这种劣势的主因并不是女性体能不足,而是沉重的生育负担所致。历史上的女性在生殖崇拜观念支配下,在难以获得有效避孕手段的情况下,往往一生都处在不间断的生育过程中,这种情形极大地妨碍她们在社会劳动中的进展。二是,人类社会已经开始了由体能向智能劳动的转变并且这种转变在世界范围内呈不可逆趋势。大机器的应用,高技术诞生,信息时代的来临,使男性体能略高于女性的直观事实越来越失去意义。因此,今天一个优秀男人的标准也不再是虎背熊腰力大无穷这类人了。这给女性提供了与男性公平竞争的客观起点。三是,中国虽然是个不发达国家,还残留着相当多的重体力劳动,但是这些劳动的强度都在健康女性体能范围内,不成其为女性应当受歧视的借口。
女性问题归根结蒂是一个社会文化问题而不是生命自身的问题,历史上的女性之所以长期显得软弱、愚昧、闭塞、依附,是因为男权社会与父权文化逼迫诱导的结果。
当我们把女性作为人的基础条件与男性同等看待时,我们就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随着世界范围内的父权文化色彩减弱淡化,女性的生存状态、人格特征日益接近男性,也正是近百年来人类两性关系显而易见的发展状况。女性大规模地接受中等、高等教育;大规模地选择社会职业;出于自愿地选择婚姻、决定生育,都不过是近 几十年来的事情。显然这并不是由于女性的生命体自身出现了什么令人惊讶的变异,而是父权文化统治松动的结果。当然,妇女走向人的解放,并不是简单地走向男人的世界,并不是某些人用意不善说的那种“男性化”,而是一种“人化”。换句话说,历史上的男性,抑或是今天的男性也远未达到人的解放的高度,他们也处在某种程度的不自由状态,也同样需要一场人的解放。如果用同等的表述方式,那么可以称之为“男性的解放也是一种人的解放”。因为,男性与女性作为人类相互依存的双体,如果一方处于禁锢的不自主状态,另一方也必然因此失去平衡,同样处于不自由状态。换言之,男性一直为之追求的自我解放必须以女性的自我解放为前提,因而实际上,男性与女性的自我解放就是人类的最后解放。女性的解放符 合男性的长远利益,这是应当提醒某些目光短浅的男性注意的。
女性的进步与解放决不是简单地向男性学习,决不是单方向的“男性化”,而是一种更科学的“人化”,男性同样也面临着这种严峻的“人化”抉择。可以这么说,人类两性关系的前景不是一个性别统治支配另一个性别,而是女性与男性抛弃自己的传统人格枷锁、双向接近于新人格。
不仅仅是对儿童的培养不能达到社会的需要,感觉整个教育系统对学生的培养都有欠缺,极度内卷下的应试教育,越来越沉重的作业负担,都使得学生读了十几年书,但是放下课本以后无法更快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从小处说,由于人的社会价值主要通过智能的途径实现,这给女性带来了空前的自身发展良机。高文化素质的社会劳动者必然是高投入的文化教育造就的,以往对儿童的培养远不能适应今天社会的需要。
男人曾经是一个被宠坏了的性别,在他朦胧的视野里出现的一切,却曾被他当作从属于自己的东西,包括女人和孩子。于是,除了虚无飘渺的神灵,男人成了这方土地实在的主宰。男权按照自己的需要解释世界,按照自己的需要改造世界,未曾想停下来问一下女人,这么做是否可以。像孩子一样,女人不是男人协商谈判的对象,而是被呼来喝去的奴仆。男人之间虽免不了为如何整治这世界吵嘴,但他们不用担心女人是否满意。于是,从语言、哲学、艺术到宗教、法律、政治都充满了太浓的“男人味”。
调整修正对女性的态度已成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时代大趋势。然而,这种调整与修正不仅仅涉及婚姻家庭这类直面女性的敏感区域,而且意味着男性跨越历史与现实时空的沉重反思,涉及对男性数千年建立起来的所有社会秩序与道德信条的质疑与矫正。许多在父权文化背景下不讲自明的公理与逻辑前提,在女性的反证中动摇了其赖以存在的根基。这是一场触及男性灵魂与隐私的革命。
“历史的必然”总是带着挥之不去的时效性。无论是何种被人奉若神明,歌其永恒的“历史必然”,都会在下一个或以后的历史阶段成为谬误;成为又一个被抛弃,被改造的“历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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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伏娃的《第二性》中所写:“女人的不幸在于她受到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一切都促使她走上容易走的斜坡:人们非但不鼓励她奋斗,反而对她说,她只要听之任之滑下去,就会到达极乐的天堂;当她发觉受到海市蜃楼的欺骗时,为时已晚:她的力量在这种冒险中已经消耗殆尽。”猴年马月我得抽时间看看这部大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