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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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全名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作者的个人主页上有此书书稿。像我这样的浅薄之人看这本书,真心觉得这本书有点“难看”,纯讲理论,很多专业名词,行文上超多长句子1。最开始阅读时只觉十分懵懂,看完全书以后才发现写得十分精辟。现在的我读过的社会学、政治学书籍还很少,对这个世界在这个方面的认知还没有完全成型,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也一直受到脑中原有的思想观念影响,比如“尽信书不如无书”,再比如“少量样本不能代表整体”,于是阅读的过程中心理上就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虽然这本书的题目非常宏大,但作者写作的态度却绝对不是想要写尽什么大难题,正相反作者的字字句句都很有一种克制的自知之明。此书的自序写得十分真诚动人,虽然我没有走学术道路,但读到的时候也有一种深刻的共鸣之感,那句“百感交集,唯寸心知”让我联想到了弘一法师写的“悲欣交集”四字,无意中震撼许久,这里摘录一段如下。

掩卷伫笔,回想十年来负笈而行、风雨兼程的学术历程,检点收获,仅得篇许心得,尚不敢言得其要领,不免有“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之叹。研究途中,或迷惘困惑,或头绪茫茫,百感交集,唯寸心知。然一路走来,点点滴滴的心得,豁然开朗的领悟,自我否定的成长,学术创造的欣喜,可谓一介书生的至高愉悦和回报!希望读者可以分享我的学术思考和快乐。

过去的历史课教给我们一些历史常识,也曾经是我脑中唯一的解读历史的角度。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腐朽的晚清政府无力抵抗洋人的大炮,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可能全国的历史老师在讲授这段历史的时候都会说同一句话——落后就要挨打,听课的学生们也会将这句话铭记于心并发愤图强将来要建设祖国。但这本书却提出了一个于我而言特别震撼的新角度,经由我的个人解读后再表述出来是这样的:就算19世纪航海术没有发展起来,清朝依然能够苟延残喘,或许古代中国继续循环进入下一个朝代,却依然会在外来威胁和国际竞争下走进晚清经历的屈辱历史。这里将作者写于书中的原话摘录如下。

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朝廷内外着力于在帝国的窠臼中补苴罅漏,而不是制度上的实质性变革,体现为帝国王朝周期性循环的现象。制度上的变化需要新的治理机制和新的合法性基础、甚至国家支配形式的更替,如此不仅会威胁到皇权利益,而且会对科举制度基础上的官僚体制产生威胁。在千年来官方儒教统治下,新的观念思潮、新的合法性基础在帝国统治下难以有生长空间。这一帝国逻辑可以存在下去的最为重要的条件是,在近代以前,中华帝国没有面临在新生产力基础上的外来威胁和国际竞争,因此可以在各类矛盾积累、爆发到释放的王朝兴衰替代周期性过程中延续下来。然而,在19世纪下半叶,一旦国门打开,帝国便难以坚守下去,在内外交困的危机中轰然崩溃了。

自秦一统六国以来,古代中国循环更替了许多个朝代,直到建立新中国也仍然是中央集权的一统体制,行政区划设置从中央郡县制变成了当前的中央-省-市/区-县-镇五级,行政链条变得更长,治理规模和负荷也更大。此书作者认为,我们国家在国家治理上最大的矛盾是“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的矛盾”,这个最大矛盾分为两条主线,一条线是国家权力与官僚权力间的关系,另一条线是国家与(社会)民众的关系。因此,此书结构也依据一个最大矛盾和两条主线分为了三个部分,书的目录如下。

  • 第一部分,国家治理逻辑的制度分析。
    • 国家治理逻辑与中国官僚体制,合法性基础、权威类型与支配形式。
    • 中国政府的治理模式,控制权分配,行政发包制。
    • 运动型治理机制,纠偏陷入惰性的常规机制。
  • 第二部分,国家治理逻辑与政府行为。
    • 政府内部上下级谈判。
    • 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
    • 基层政府行为策略上的“拼凑应对”。
    • 逆向软预算约束。
  • 第三部分,国家治理逻辑与中国社会。
    • 从官僚制逻辑到社会逻辑
    • 从多重制度逻辑解读制度变迁过程。
    • 无组织的利益和集体行动。

目录的文字中存在大量专业术语,如国家治理逻辑2、合法性基础、国家支配形式、官僚制逻辑、社会逻辑等,我相信再过几个月自己就不会认得这些词了,所以整理得到的读书笔记只是按照个人理解抽出了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从皇帝到最高领袖 🔗

古代中国是一统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现代中国依然如是,这一点虽然并未改变,但是从封建帝制被推翻到建立新中国,这其中持续数十年的暴力斗争改变了国家的权威类型与合法性基础。

在古代中国,皇帝拥有一国之内最高级别的专断权力,能够限制皇帝言行的只有道德约束。在权力顶端的皇帝既是一个人类也占据着天子之位置,作为人类的皇帝寿命结束后,原先占有的天子位会传递给具有血缘关系的男性亲属,同时完成最高级别专断权力的交接。皇帝一个人无法治理整个国家,因而建立国家的同时需要建立层级分明、等级有序的官僚组织,皇帝的专断权力通过官僚组织一层层向下授予,获得权力的官僚也要一层层向上负责。

要维系国家的一统体制需要使官僚组织运行起来,但仅仅如此并不足以保障国家的稳定,还需要对国民进行思想上的政治教化,使得社会上的观念也维持一统。从汉武帝下令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思想成为两千年来古代中国社会唯一正统的主流思想。儒教的名实统一论被解读成与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相结合,使得国民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上的观念皆有需要遵循的思想,如君臣、父子、夫妻之名被定义为纵向关系,权力结构上君高于臣、父高于子、夫高于妻,诸多思想上名的定义使得人们实际行为也向其靠拢3。至此,儒教文化的延续构成了皇帝所拥有的传统权威的合法性基础。

当君臣、父子、夫妻被定义为纵向的权力结构时,为维持这些关系中的上下之分、轻重之别、等级秩序,起初定义的儒教纲常伦理被演化出许多配套价值观,核心是一个“顺”字4。时代的车轮滚到近现代时,若以一党之力建立新生的国家必须要团结人民群众的力量,“枪杆子出政权”的同时也要用“笔杆子”教化群众进行斗争来推翻暴政,于是原先的儒教思想被定义为封建思想,共产主义被定义为充满光明未来的新思想,“顺”字被短暂地转变为“斗”字。

时代的车轮继续滚滚向前,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带领群众建立了新中国。在一片崭新的气象中,官僚组织内部仍然蕴藏着隐匿的风险。按照官方定调,建国初党员数量猛增,“有些干部革命意志衰退、个人意识膨胀,争名利,闹地位,讲排场。艰苦奋斗讲得少了,贪图享受乃至腐化堕落的现象多起来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有所滋长”,国家主席毛泽东主持召开最高级别国务会议,下令开展了一系列整党整风的政治运动。毛泽东个人的特殊魅力和超凡品质使得全国上下忠诚地信仰和追随,塑造了最高领袖的卡理斯玛权威,也正是因为卡理斯玛权威的合法性基础是建立在毛泽东的个人魅力之上,领袖的魅力深刻地影响着追随者的思想和行为态度,在能够发起政治运动之时最高领袖也得到了最高级别的专断权力。

从当前的视角来看,随着历史向前推进,出现了这样一个逻辑链条:1.为了维系一统体制实行中央集权,保障中央拥有强大的变革力量,如对地方的调控能力、对整个国家与民族发展的统筹安排,中央最高领袖需要保有最高级别的专断权力;2.最高级别专断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建立在卡理斯玛权威之上,卡理斯玛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建立在领袖的个人魅力之上,不同于法理权威带来的权力来源于法律,也不同于传统权威带来的权力来源于皇权;3.为了维持和强化最高领袖的卡理斯玛权威,领袖需要不断地创造奇迹来保持追随者的认可和服从,换句话说由党管理的整个宣传文化系统需要塑造最高领袖的个人魅力。

专断权力 🔗

以下是从书中摘录的一段原文,从我的个人视角来简单粗暴地解读就是,有权力管人的不要膨胀,被管的要服管。

从国家的视角来审视当代中国的政治过程,我们的问题是:如此负荷累累的一统体制是如何维系的?从国家治理的种种实践来看,以下两个机制尤为突出:第一,一个严密有序的官僚组织制度贯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政策意图,从而确保不同属地与中央政府的步调一致;第二,以认同中央权力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制度,在政府内部官员和社会文化中建立和强化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金观涛、刘青峰2011,陈旭麓1991)。简言之,维系一统体制的两个核心组织机制,一是官僚制度,二是观念制度。前者涉及中央政府及其下属各级政府机构间的等级结构;后者则表现为国家与个人(官员、公民)之间在社会心理、文化观念上的认同,体现在政府内外、全国上下的共享价值上。这两个制度提供了一统体制的组织基础。

所谓官僚组织内部“有权力管人的不要膨胀”这点,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解读:其一,引用书中原文即是“政治教化的礼仪化”,在政策或命令下达后组织召开各种动员大会,提升干部们对某事项的重视程度,日常开展各种廉政教育、思想教育活动,从多个方面施加政治教化;其二,以人构成的官僚组织总会因为人类的特点造成制度的惰性和组织的僵化5,一旦组织的发展偏离中央的掌控,拥有最高级别专断权力的中央将发起一系列政治运动来进行改革以纠正偏离,这就是原文中的“运动型治理”。

在这里,我们也不难看到官僚制度、礼仪性活动与运动型机制之间相互依赖的微妙关系:这些通过官僚组织加以实施的仪式活动为运动式治理提供了组织动员机构和基本程序,并且不断地对人们的参与和协调加以操练;而仪式性活动又为运动式治理提供了合法性基础。运动型机制的权威基础与法治、官僚制的理性权威迥然不同:运动型机制的纠偏、修补能力,其前提是自上而下的任意专断权的存在,即一统体制的权威可以中途修改游戏规则,自上而下的部署安排有着任意性而不被质疑;这就要求中央政府持有强制实施的至高权力。国家要保持“纠偏”的能力和任意性,一方面需要组织上的政治动员能力,另一方面需要为这种自上而下的干预提供观念基础。

我们的观察起点在国家运行的常态,即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间的松散关联的状态:中央政府通过制定推行大政方略,引导地方政府的实际工作,给予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因地制宜的灵活性。如上所述,这一治理模式缓和了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间的矛盾。在这一阶段,基层政府一方面以听命于中央的形式行事,以便获得自上而下的权威合法性;另一方面,它们面临“行政发包”的权责利各方激励,需要新的资源和“灵活性”以便实现有效治理。因此,这些具体行为做法多以非正式形式出现,与直接上级同谋,通过变通形式来完成任务。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各地做法在不同方向上的变通和尝试可能会越走越远,越来越偏离原定的政策主线。这种偏离主线甚至对抗的态势威胁到中央政府的权威,导致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紧张甚至“失控”的危机,从而迫使中央政府采用运动型治理机制加以纠偏。这一运动过程通常伴随着下面的各类做法:将组织权力(人事、资源)向上集中,听命于中央政府;用政治画线以规范观念行为;为了与以前做法划清界限,改弦易辙,则必须大张旗鼓,推行新的政策精神,以便克服官僚制组织惯性的过滤和噪音。这些做法导致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钟摆偏向于强化中央统辖权的走势。

电影《年会不能停》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大集团的小人物想要揭露集团高管的贪污腐败问题,最终成功的关键是将这个问题暴露在比贪污高管的权力等级更高的董事长面前。电视剧《大妈的世界贺岁篇》第16集也讲述了类似的故事,老年大学的食堂卫生问题极其严重,大妈们试图抗争,最终成功的关键是将这个问题反映给比食堂承包商的权力等级更高的校长。造成问题的专断权力能够滥用权力,只有更高级别的专断权力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恰恰说明没有形成足以解决问题的法理权威以及对应的合法性基础。

专断权力发起的政治运动可以打断官僚组织的常规运作,能纠正它的偏离却不能替代它的存在,这是因为在组织内部开展大范围的政治运动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然而对于社会层面上“被管的要服管”这点,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大范围政治运动所产生的成本难以轻易衡量。政治教化经由党对宣传文化系统的管理已深刻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这类思想教育课程,又比如新闻、电影、电视等内容传播媒介的审核机制,这些很难让人联想到政治运动,但背后所隐藏的仍然是专断权力的存在。

官僚组织的非正式行为 🔗

政府按行政级别可分为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区/县级政府、乡镇级政府,此书以一个控制权理论的角度将政府治理模式解读为一种动态的形式,即政府按照“代理方(基层政府)-管理方(其直接上级政府)-委托方(更上级政府)”的层级关系来运行,而不再单独分析五级政府各自的行为特点。此书作者认为,中国政府在常态治理模式下的运行机制可称为“行政发包制”,按代理方-管理方-委托方的关系可以这样解读。

  1. 委托方,设定目标和政策取向,保留检查验收评估执行结果的控制权,政策目标或治理任务确定后“发包”给下属管理方。
  2. 管理方,作为发包任务的承包商,拥有政策执行和激励分配的剩余控制权,在管辖范围内行使相应权利来落实政策或完成目标任务。
  3. 代理方,依据自身能力来实施任务。

由于不同地域的发展情况存在差异,而一统体制下许多国家政策的施行需要同步,这对各级政府都造成了负担和压力。为了解决问题完成任务,在委托方、管理方、代理方三个层面均衍生出一系列灵活应对方式。

其一,上下级谈判。在委托方将任务发包给管理方的环节中,委托方与管理方会就任务的具体目标进行谈判。在《以利为利》中提到这样一个例子,中央政府打算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税制改革,将原来的财政包干制改为分税制,1993年9月至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走访了17个省、自治区,名义上是听取地方政府的意见,实际上是就实行分税制和地方进行讨价还价”。当年委托方提出了改革的一个细节,中央财政部建议以1992年的税收收入作为返还基数,而管理方针对此细节提出另一个要求,地方政府强烈要求以1993年作为返还基数 在这个细节的谈判中以委托方的妥协告终6

其二,共谋行为。在委托方对执行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的环节中,管理方和代理方共谋以期通过委托方的检查,会出现共谋现象是因为此环节中管理方和代理方的利益是一致的。书中提到的一个例子是计划生育时期省市县分别组织检查,“当省里来检查时,市、县、镇联合起来对付省的检查团;当市里来检查时,县镇就联合起来对付市里的检查团。省里到县里检查时,事先不通知去哪个镇或村。但是,实际上各地政府都联合起来对付检查团。”

其三,拼凑应对。在代理方的任务实施环节中,一个代理方有可能需要同时面对多个管理方。政府是由不同的部门和单位构成,分别管理着不同的领域,虽然任务目标不相同,但在执行的基层政府层面各个目标之间是互相关联的。依书中举例,有的地方政府需要靠工业企业来带动经济发展,完成 GDP 的增长目标,可是工厂排放的污水却又会造成环境污染,这又会影响环保部门的考核指标。为了同时完成不可调和的多重任务,作为代理方的政府只能东拼西凑地应对。

第四,逆向软预算约束7。在代理方根据自身经济能力来实施任务的环节中,如果需要完成的任务是当前实力达不到而又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作为代理方的政府只能凭借被赋予的合法权力向其他组织攫取资源。书中提到的一个例子是关于村子修路的事迹,国家发起村村通修路工程,任务发到了省里,省里发给了市里,市里发给了县里,县里发到了镇上,由于镇里确实穷便只选了两个村作为典型,而任务到了村里后,镇上拨来的款项和村里账上剩余的收入加在一起也实在是修不起路,村书记便只能先发动群众或者赊欠工程队将路先开始修起来,还债的事以后再想办法。

需要特意说明的一点是,在作者的写作思路里官僚组织、共谋现象等词语的定义都是中性的。在积极的意义上,灵活变通是一种完成任务的策略手段。可在消极的意义上,从上到下层层复制的专断权力,再加上共同利益的驱使,又会转变为层层包庇。

以上文字只是非常简单地总结了此书第二部分内容,仅根据个人理解梳理了政府的非正式行为,略过了对非正式制度的探讨,实际上书中理论更加深刻,这里摘录两段如下。

正式制度既不稳定,非正式制度则得以盛行。非正式制度在正式组织中普遍存在,并非固有弊端。但在中国官僚体制中,社会网络关系等非正式制度因卡理斯玛支配形式的内在矛盾而尤为盛行凸显。一方面,官员的依附性、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得他们不得不花大气力来经营非正式关系,这一点与历史上的官僚体制有着类似的渊源。另一方面,这些非正式关系成为落实和应对高压政策的必要手段,因为政策实施和任务落实时常需要通过非正式制度来动员资源、解决问题。这是当代中国官僚组织规模扩大和负荷日益加重所带来的新特点。于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变通成为常规。而这些变通与正式制度相悖,其风险需要官员间的共谋而化之。如此,正式组织过程与人际关系、利益派别、政治活动相互作用,使得非正式关系靡迤于官僚体制内外。这些看似与正式制度相悖的行为现象实际上有着稳定的制度化渊源。

与传统的软预算约束症状一样,逆向软预算约束也有深刻的组织制度根源:从微观的激励机制角度来看,扭曲的激励机制引导政府官员追求“短期政绩”。由于人口压力和干部年轻化的双重过程,现有的晋升制度诱发了强烈的短期政绩期待。一方面,政府官员受到短期利益的驱使,需要超出通常的资源动员来把“政绩工程”做大,以得到上级的注意和认可;另一方面,上级领导追求短期目标,快出成果,出大成果,迫使下级政府从事超出其预算能力的项目。在宏观组织制度上,自上而下的约束条件来自上级部门的监督。由于长期以来制度环境中政府突破预算约束的行为具有合法性,由于上下级部门利益的共同性,以及科层制中信息不对称性的困难,上级部门的监督机制难以奏效;由于基层民众与政府机构之间组织能力的不对称性,难以形成自下而上的有效约束条件;而组织设计中的制约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常常失灵。逆向软预算约束现象正是这些组织制度失败的产物。

国家、社会、人民的关系 🔗

在整理《中县干部》的读后感时,由于当时接连读过的好几本书都或多或少提及了同一事实——从94年分税制改革到取消农业税,我梳理出来一些逻辑,重新整合后如下。

  1. 中央政府角度。

1978年我国全面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将诸多财政管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这一轮放权经过许多因素放大后使得80年代末期出现了经济过热的情况,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引发社会不满。为了缓解中央财政入不敷出以及社会上出现的问题,中央政府决定实施财税体制改革,重新集中权力以此加大对地方的调控能力。

  1. 县乡基层政府角度。

部分基层政府在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已经存在冗员问题和财政缺口。关于冗员问题的由来,在于此前进入体制内把关不严。而关于历史财政缺口的由来,因缘复杂,其中一条应该是改革开放初期因为“村村冒烟”政策而兴办乡镇企业。94年分税制改革后,基层政府的税收层层上解,部分基层财政陷入困境8,收不抵支,甚至连基层干部的工资也拖欠。

  1. 基层干部角度。

基层政府需要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就不得不倚仗基层干部们的支持。干部们工资被拖欠,生活陷入困境,也不得不开始向身处社会底层最弱势的农民大力征收税费。直面群众的基层干部们具有由上至下层层复制的专断权力,向农民征税时可合法而不合理地采取强制手段。这种情况下,由于大量基层干部本身与农村社会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却在干部与农民之间的生存问题上选择了向农民掠夺资源,精神上、心理上、社会氛围上均受到一些矛盾的挣扎。

  1. 底层农民角度。

数量庞大的农民由于各类苛捐杂税陷入生活困境,动摇了农业社会的稳定,促使中央政府推动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分为税和费两种,税是按固定税率征收,费在各地的名目不太一样,税改相当于并费入税,取消了各类杂费但提高了税率。同时为了防止因征税问题激化社会矛盾,政府严格规定禁止基层干部对农民强制征税。从94年分税制改革到21世纪初农业税费改革,这中间的几年农民生活极其困难,再加上税改政策执行不到位,并费入税后农民负担变得更重,许多农民开始不愿配合交税。

  1. 农民、基层干部与政府的关系。

由于税改后政府明令禁止基层干部们强制征税,底层农民的不配合又导致征税极其困难,上级政府下发的征税任务和底层农民的不合作使得夹在其中的基层干部为难,这使得冗员的基层出现不稳定的状态,庞大的乡镇机构正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最大隐患。后来,政府继续施行乡镇机构改革,基层干部精简分流,推动村民自治,取消农业税,危局终于破解。

以上作为例子,也可用于解读此书第三部分。其一,国家治理逻辑、官僚制逻辑、社会逻辑是不一样的,放在此例中即是中央制定政策、基层执行政策、底层人民(社会)接受实施政策是完全不同的逻辑,各自权衡取舍的范围也不一样;其二,即便中央、基层、底层人民的目标不一致、利益不一致,也不能只被简单定义,在多重过程、多重逻辑相互作用的情况下会出现极大的不确定性,放在此例中即是随时间推移各自权衡取舍的范围也会变化;其三,当前体制下不存在有组织的利益与集体行动,如此例中当基层干部被禁止强制征税时大量底层农民不愿配合,此事事先没有组织,只是因为农民们陷入同样的境遇而做出这样的选择,形成了一种“集体无作为”的现象。

关于“无组织利益和集体行动”,此书第11章有许多深入探讨,摘录几段如下。

我们也许可以大致这样表述:在传统国家社会主义背景下,如果利益是有组织的,那么它一定是官方的;同样的,如果利益存在于官方渠道之外,那么它一定是无组织的。上述的理论模式或明确或隐含地都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即在社会主义体制中,无法为有组织的抵制国家意志的集体行动提供空间。

双重的制度结构–组织控制和政治顺从的激励–严重限制甚至几近杜绝了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基础上的集体行动。而且,国家控制之外的集体行动受到了高压打击,国家政权的一系列措施使得有组织反抗的成本高昂。此外,工作单位的激励恰恰鼓励个人通过特权和特殊关系而不是集体行动来追求个人利益,如此则进一步削弱了社会运动的组织基础。

与上述的市场经济过程相比,社会主义国家力图取消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的制度结构恰恰促成了无组织利益的集体行动。下面,我首先就这一思路出发,提出三个相关的理论命题,然后做进一步的阐述讨论。我的第一个命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结构通过取消各类组织和社会群体的边界,导致了人们身居不同单位或群体但有类似行为模式和需求的“大数”现象,提高了社会群体间的同质性,从而大大降低了集体行动的困难。这些“大数”现象的产生和不断再生产为大规模社会动员提供了肥沃土壤。我的第二个命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结构在个人的工作单位和国家之间建立了直接的联系,由此塑造了人们追求个人利益诉求的必然指向;也就是说,一旦机会合适,不同场合和情形中大量的不满和怨言会在同一个方向上汇聚,即指向国家。即使社会群体或工作单位之间的冲突也会指向国家去寻求解决方案。这些不满的具体事例可能并不是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甚至可能是彼此矛盾对立的,但是由于他们有类似的行为模式和共同的目标,他们的行为因此表现出了“集体”的性质。我的第三个命题是,集体行动的机会内嵌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之中。社会主义国家使用政治运动和群众动员来对付官僚弊病和推动经济发展,这使得个人可以通过参与国家政策的实施过程,将各自利益连接起来,也就是说,国家政策变动在不同的工作单位和地点同时诱发了人们各自的自发行为,为人们参与集体行动提供了机会。

社会主义国家把所有民众纳入其组织控制之下,从而可以有效地实现领导人发展经济和政治统治的抱负。这一特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产生了两个重要的后果。首先,社会主义国家取消了国家和社会间的传统中介–它直接把每个公民同国家直接连接起来,并由此把所有的社会群体降低到一个同样的结构位置,即它们都附属于国家及其官僚体制之下。第二,国家政策超越各类社会群体和组织的边界,同时影响了所有的个人。群众动员和部门间的资源转移使得不同的社会群体都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也就是说,个人和群体通过与国家的垂直联系而被同时动员起来了(冯仕政 2011 )。

在这一制度背景下,各个社会群体与国家之间有类似的联系,这种国家与社会间普遍的垂直联系远比社会群体内部条件对个人的行为有更大的影响。制度结构限制了个人的选择范围和机会,因此塑造了社会中所产生的利益诉求的方向和形式。此外,人们面临的结构依赖的相似性以及对国家政策变化节奏的敏感性意味着,这些社会群体不仅生存于一个相同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中,也共享着相近的生活经验。由于共享同样的环境变化和生活经历,即使在群体利益没有得到有意识的清楚表达的情况下,不同领域里个人和群体也会在应对国家政策时表现出自发的同步行动。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宏观政治条件在不同工作组织和场合的人们中诱发了相同的行为模式,人们常用“一窝蜂”这一比喻来形容这一现象。在中国,各自分散但类似的个人行为常常不约而同地出现,呈现出令人惊讶的大规模形式,我将这类行为称为“大数”现象。

从一统观念制度到多样化的价值观念 🔗

这里我无意探讨到底是什么样的逻辑演变导致人们价值观念的多样化发展。只论当下的话,是经济发展、政策引导推动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人们生活在高度分工的社会中,不得不被卷入经济、科技、国家政策的影响之下。若往前追溯,当“自我”这个概念被创造出来时,个人从集体中得到解放,更多差异的诞生、更多元的变化趋势便不可避免。

不仅仅是出生于不同年代的人民难以共享同一价值观念,经济上的阶层差异、城乡差异、地域差异也使得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更加不同,多元、多重的差异造就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产生分化,使得传承千百年的一统观念制度受到极大挑战,也使得意识形态领域的管控面临更多的风险。

在经济体量快速发展的阶段,政府及官僚组织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地区的社会性制度也在解决地方问题时承担了不同的角色。但如今经济增速放缓,人民分化的需求对经济质量的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推动着政府要从生产型政府逐步转变为服务型政府,而后者的稳定运行需要建立在法理权威不被专断权力打断的基础上。

当然,作者书写完国家治理逻辑下的种种矛盾与冲突、挑战与风险后,也在此书最后一个章节展望了一下未来,摘录如下。

毫无疑问,当代中国正处于一个寻求新的支配形式和新的合法性基础的过程中,逐步稳妥地走向法理权威、建立法治国家,这是执政党多年来提出的目标和制度建设的方向。这是一个上下求索、艰难漫长又令人充满憧憬的过程,其中执政党、官僚体制、民众三者关系的构建成为关键所在,特别是如何在法理权威的合法性基础上寻找和建立中国社会和民众所接受、认同的支配形式,建立相应的制度设施,在这个基础上重新构建国家、官僚体制、民众之间的权威关系。国家治理的大趋势正从国家权力与官僚权力之间关系这一主线转变为国家与民众之间关系这一主线,官僚体制将随着以法理权威为基础的国家支配形式的出现,以及伴随国家与民众关系的演变而重新定位。当然,即使在法理权威基础上,本书所讨论的官僚体制诸种内在机制仍旧存在,各种弊病亦无法杜绝。但是,新的支配形式和合法性基础为寻找新的治理机制和制度约束条件提供更大的想象空间。


  1. 在理论之外我还有一个重要发现,这位作者描写人物和故事场景特别精彩,若是愿意去写小说的话应该也会写得很好。其实我看完第1章以后就有点看不下去,直接看目录跳到第9章,由于作者讲案例的部分太会写,两个村子修路的故事超好看,津津有味看完,又看了第10章,那个村庄选举的故事也写得很吸引人,于是乎心甘情愿回到第2章接着看,每每咬牙切齿或唉声叹气(ps其实都是面无表情超平淡滴)看完理论和模型章节后,会特别期待看案例部分……在第9章写到修路的两个村书记时,作者分别用一段话描绘了不同状态的两人,这里摘录下来。前者“龙书记是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苍老,在长时间阳光照射下脸面黝黑,脸颊上两边各有一条深深的皱纹,一直环绕到他那微凸的嘴角。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他数次短暂地参与村委会的工作,一年前出任了村党支部书记。他和妻子住在两间狭小、低矮的平房,里面只有几件简陋破旧的家具;外屋角落里叠放堆积着装玉米的麻袋,麻袋上补丁累累。不大的院子里堆满了柴火和瓦砾,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这对夫妻按照当地的风俗,用他们的多年积蓄为儿子盖新砖房娶亲,而他们依然住在自己破旧的老房子里,很可能会在此度过余生。”后者“龙书记的勉强态度与康书记的积极争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康书记四十出头,中等身材,走起路来腰直背挺、步履有力,大概这是来自多年前在部队服役养成的习惯。他两眼炯炯有神,说起话来透出活力和自信。他满脑子的主意和想象力,对于未来有无尽的期待和憧憬,经常见到他人就滔滔不绝地谈起他对村庄发展的雄伟设想。二十年来扮演村领导角色的经历使得他熟悉了各种政治言辞和官方话语,所以无论什么时间地点,只要一有机会,他就能登台表演、大显身手。” ↩︎

  2. 此书作者对书名的描述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的运行过程、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方式、应对危机的抉择、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是建立在一系列制度设施之上的。这些稳定的制度安排塑造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式,诱导了相应的微观行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国家治理的轨迹、抉择和后果。我把这一制度安排所导致的因果联系称为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这里我认为书名的含义本身就很广泛,作者只是选择了一个面来对其进行解读,即便理解了作者写作此书的思维模式,也并不妨碍我们继续尝试以更多面的视角来解读这些词语。 ↩︎

  3. 这里还可以继续展开,不过与文章主题偏离太远,所以就在引言里简单写写思路。1.更多名的定义与倾向,在几千年的演化之中,社会上被定义的身份之名并不只限于君臣、父子、夫妻,比如“老师”不只是简单的拿钱传授知识的一种职业,其身份被定义为“传道授业解惑”,通常与一些正面的印象绑定,除了身份之名也还有许多词语被赋予了超出词义本身的倾向,比如“家庭”被定义为“温暖、有爱”而不是“束缚、伤痛”,连带着“亲情、友情、爱情”的定义也不是中性的,又比如“负面情绪”干脆一棍子把痛苦、悲伤、抑郁等全给打上了负面的标签,这也使得人们更倾向于逃避和否定而不是面对和接受。2.出于政治需要,儒教思想被不断加入了新的注解,和孔子最初的思想相比偏离太多。3.人的需求变化后诞生了名与实的分离,名实统一是扼制人性的,但几千年不断加强的政治教化、社会规训又难以违抗,人们生活中虽然诞生了希望将名与实分离的需求但也依然要看上去没有,这就又催生了一种高语境文化……比如贪官想要收受贿赂不会直接说出来,而是对那些来办事的给出隐晦的暗示。 ↩︎

  4. 我读书少,这里没法引用古籍文字来过多论证配套价值观。对于君臣,能想到小时候电视剧里看到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服从君王是臣子要遵守的价值观,不过能当官的大多是知识分子,只是服从君王的价值观太单薄,所以官僚们又给这一价值观扩充了不少,比如匡扶社稷、为天下万民谋福祉之类高大上的。对于父子,整套孝道理论都是在倡导顺从父母才是孝。至于夫妻,古代要求女子三从四德。 ↩︎

  5. 由于实力不足,条件有限,这里我也化力感性度了。2022年我去药店买退烧药,店员要求录入个人信息。2023年底我去药店买退烧药,店员还是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因为当初下达的这个指令没有随着时间推移、事件消除而从流程中删掉。 ↩︎

  6. 1994年全国正式执行分税制改革,按照分税制的制度设计,中央会以1993年的税收总量作为返还基数。而地方政府在1993年就已经知晓这个细节,为了扩大1994年的返还收入便以各种手段来迅速增加1993年的税收总量,地方政府的这一行为经过一系列传导后,使得1994年的各类生产与消费价格指数大幅上涨。《以利为利》一书中相关原文摘录在这里。“按照分税制的制度设计,1994年中央会将从地方集中的两税收入按照1993年的两税总量(返还基数)全额返还给地方。因此1993年的两税收入总量就成为直接影响中央和地方分配的关键。因为中央和地方就分税制展开的谈判是在1993年下半年进行的,这时1993年的税收决算数还没有出来,所以只要以1993年为返还基数,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努力来最终扩大1993年的两税总量。财政部考虑到这会促使地方以各种手段迅速增加1993年的税收总量,从而扩大地方的返还基数,减少中央在分税制后的净集中收入,所以建议以1992年的收入作为返还基数。而地方政府则强烈要求以1993年为基数。在中央政府的压力下,广东省并未坚持继续实行包干制,但是坚决要求以1993年作为返还基数,其他一些省市也有这个要求,作为支持分税制的条件。这个设计符合地方政府的利益,而1993年的全国财政收入也的确出现了异常反应。1993年的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了24.8%,此前五年的平均增速只有9.6%。这个迅速增加完全是由于地方财政增长所致,因为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比上年下降了1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绝对数量则增加了887.5亿元,增幅达35%。为了增加收入以提高税收返还的基数,各地政府用了许多手段。比如命令已减免税的企业补缴税款,把基数抬高之后再私下返还给企业。又比如,将已经倒闭了的企业或者欠税多年的企业税款通过转账或者银行借款缴税;还有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等种种办法。地方的这种反应,中央虽然已经预料到,但是没有想到如此严重。当时朱镕基盛怒之下,命令财政部派遣工作组到各地检查,“挤水分”。但是由于地方行政、财政、银行、企业串通一气,检查的效果很差,这是中央的说法。” ↩︎

  7. 这里简单写写预算约束、软预算约束、逆向软预算约束的区别。预算约束是指有多少收入就有多少支出,量入为出。软预算约束是指支出超出预算后,组织仍可通过借助外部力量而继续运行。逆向软预算约束是指,收不抵支的组织通过运用自身权力主动攫取管辖范围内其他组织资源,比如当经济下行基层政府税收收入不达标时,以扩大非税收收入的方式来保障总收入达标。 ↩︎

  8. 上解后的税收本应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再下发,这里出现的问题是政府财权、事权并没有随着税收上解,支出并没有变少,而转移支付框架体系随着政策变化逐步构建,上解和下发的制度没有同步完整地建立起来。在这制度错位建立的时间差里,部分基层政府的财政缺口不断扩大。房地产行业兴起后,政府一方面需要招商引资利用房产开发项目来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另一方面需要用土地收入来填补历史遗留的财政缺口,种种因素作用下,陷入依赖土地财政的怪圈。 ↩︎